衡山:集中销毁一批“三无”渔船和渔具 强化水域治理维护生态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水域生态安全和渔业生产秩序,近日,湖南衡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交通、水利等多部门,集中开展了“三无”渔船和违规渔具集中销毁行动,现场依法销毁了一批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渔船和禁用渔具,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治理成效。
本次销毁活动地点位于衡山县某水域管理站空旷区域,工作人员按照规范操作流程,对20余艘“三无”渔船进行切割、拆解,并对电捕鱼器、地笼网等违禁渔具进行了集中焚烧处理。销毁现场,执法人员统一着装、秩序井然,相关部门领导现场指挥,确保了行动安全高效、公开透明。
“这些‘三无’渔船和非法渔具是我们在前期执法巡查、水上联合执法和群众举报中依法查扣的。”衡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三无’渔船往往不具备合法身份,一旦发生事故将难以追溯,且这类船只多从事非法捕捞作业,严重扰乱正常渔业秩序,也给水域生态带来极大破坏。”
近年来,衡山县高度重视水域生态保护和渔业资源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十年禁渔”政策,持续推进“清船、清网、清江”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对辖区内重点水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全面摸排并取缔无证非法船只,严查严处非法捕捞行为。
据统计,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衡山县共清理非法渔船70余艘,收缴电捕鱼器、迷魂阵、地笼等禁用渔具2000余件,依法处理违法人员30余人,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种群逐步恢复,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销毁现场,执法人员还向周边村民和渔民代表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禁用渔具名录》《长江十年禁渔决定》等法律法规,讲解非法捕捞对生态和渔业资源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态优先、守法捕鱼的意识。“以前村里有人偷偷用电鱼设备捕鱼,现在看到政府整治这么严,我们也都劝他们收手,守着这片水域,靠正当打鱼方式生活才是长远之计。”一位村民表示。
“三无”船舶不仅涉及非法捕捞,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些船体老旧、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极易在恶劣天气或操作不当时发生翻船事故,严重威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此,衡山县还同步加强了渔船安全监管,持续推进“船证人”一致管理制度,强化登记、年检和安全培训等环节,确保合法船舶规范运营。
此外,衡山县还探索推行水域“网格化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水域巡查员,分片负责辖区水面巡查和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巡查+集中整治+群众监督”的综合治理体系。同时,通过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行“发现即查、查实即罚”的工作模式,确保打击非法捕捞常态化、制度化。
下一步,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联合多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三无”船舶、非法渔具、违规捕捞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渔业执法由突击式整治向常态化管控转变。结合数字化手段,积极推动渔政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效能与监管水平,助力水域生态系统修复与可持续发展。
“保护渔业资源、守护绿水青山,是我们每一位执法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衡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协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生态环境,让水更清、鱼更多、生态更优。”
通过此次集中销毁行动,衡山县进一步释放了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的坚定信号,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绿色发展格局打下了坚实基础。未来,衡山县将继续坚持系统治理、源头防控、协同推进的思路,持续加大水域管控力度,为打造“生态衡山”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