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业协会文件
中渔协[202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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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批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评审
结果公示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6]20号)要求,我会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分别于10月11日~13日和10月21日~25日组织相关专家,对荣成市毅海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江苏豚岛渔业有限公司、泰州丰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江阴市申港三鲜养殖有限公司共4家企业申报的养殖河鲀鱼源基地进行了现场核查。专家组通过对材料复核,养殖场环境、生产管理及可追溯措施等现场查验,一致认为以上4家企业申请的鱼源基地已达到备案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中国渔业协会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反映。电话:010-59194041/4162。
附件:第十三批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公示名单
中国渔业协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