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饮用水源区内 游湖钓鱼受处罚


2014-08-26 23:23:19  钓鱼人网作者:  来源:义乌商报  评论:0  发表评论

  饮用水源地应受保护人人皆知,不过还是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痛快,在饮用水源地非法钓鱼。8月24日,行政执法赤岸大队执法队员在枫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查处了一起非法钓鱼事件。

  当日下午,赤岸大队执法队员在对枫坑水库进行巡查时,在水库库尾发现有一男子仰面躺在一橡皮艇上,手中握着一根鱼竿,正“悠闲淡定”地游湖钓鱼。而在岸边不远处,一醒目的警告牌上赫然写着:饮用水源严禁入内钓鱼、洗澡。这样的警告,仿佛只是一种摆设。执法队员当即上前,要求该男子靠岸接受调查,现场查扣其用于钓鱼的鱼竿2根,橡皮艇1艘,放生渔获物10余斤。

  随后,执法队员对该男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非法捕鱼对水生物资源和饮用水源环境的严重危害。在执法队员的批评教育下,男子终于承认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以此为戒。

  饮用水源是老百姓们的生命之源,不容有半点污染。在此,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到饮用水源地钓鱼、烧烤、游泳,要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饮用水源的保护与治理,确保城乡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原标题:在饮用水源区内 游湖钓鱼受处罚)

相关热词搜索:水源区

上一篇垂钓宝典:南通垂钓爱好者在海港河意外收获8斤重大甲鱼,是真是假?
下一篇垂钓宝典:张家口清水河边游泳钓鱼等危险行为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