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水质破坏漂死鱼 经营性养鱼何时能罢休?


2013-07-28 00:18:16  钓鱼人网作者:  来源:黄石电视台  评论:0  发表评论

    2012年10月1号,《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湖泊内进行养殖,应当符合该湖泊的水功能区划要求,禁止在湖泊水域围网、围栏养殖和投放化肥。作为我市城中湖的青山湖,在功能划分上,早已经明确为景观湖。可为什么在《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实施后,面对青山湖1号湖的养鱼现象,却一直无人来管呢?为此,记者找到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可是,得到的竟是这样的答复。

    市园林局和黄石港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推诿

    最后,记者来到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

    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处长张洪刚:据(查看)我们登记,我们没有给湖师发放养殖经营许可证。

    直到这时,记者才弄明白,原来,这些人在青山湖养鱼,是在没有取得养殖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且长达十年之久。随即,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来到青山湖,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湖北师范学院后勤产业集团的负责人面对渔政人员的询问,是这样回答的。

    湖北师范学院后勤产业集团负责人:(青山湖)应该来说是景观湖吧

    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没有养殖的(现象)?

    湖北师范学院后勤产业集团负责人:应该没有养殖,我们不准养殖,没有养。青山湖公园划过来以后,我们就承包给了一个渔场了。

    “青山湖公园划过来以后,我们就承包给了一个渔场了”。听到这样的答复,不知大家有何感想!青山湖作为我市的景观湖,整体划归湖北师范学院后,那么湖北师范学院就应该有责任保护好青山湖的环境,再现青山湖的秀美风光,而不是为了一己私利,就将青山湖私自承包给渔场。作为相关属地管理部门,更应是责无旁贷。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而黄石也正在建设生态城市,如果面对破坏青山湖环境的行为,相关水体保护和管理部门依然采取熟视无睹、互相推诿的态度,那就是对市民、对城市的不负责!据了解,目前,对青山湖1号湖养鱼捕鱼的情况,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对于调查的结果,我们也将密切关注。

(原标题:青山湖水质破坏漂死鱼 经营性养鱼何时能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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