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鱼户恳求垂钓者手下留情


2012-10-12 21:32:49  钓鱼人网作者:马丰成  来源:环湖晨刊  评论:0  发表评论

养鱼户亮出政府同意在天河里养鱼的申请
 

  户失地农民4年前利用巢城天河闲置的水域发展养鱼业。几年来,这10户养鱼户起早摸黑地把精力全部投入到养鱼上面,今年下半年起,开始收获劳动成果了。然而,近一段时间以来,他们发现,他们养鱼的天河竟然成了一批垂钓者的钓鱼塘,每天少则10多人,多的时候能达到100多人,这些垂钓者都是冲着这里的“鱼多”而来。面对一条条大鱼被钓走,养鱼户们虽想出各种办法阻止垂钓,但收效甚微。垂钓者们认为,天河是公共水域,不能限制休闲钓鱼(本报10月9日曾作报道)。
  记者昨日对此事件进行跟踪采访时发现,养鱼户们早在4年前就已得到天河街道的批准。记者采访相关部门时,有关人士均表示养鱼户们可到公安机关备案,这样会减少钓鱼者肆意钓走家鱼而造成的损失。
  户失地农民亮出政府“批文”
  月10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巢湖市天河街道官圩新村九队,10户养殖户向记者出示了天河街道同意他们在天河养鱼的报告。
  记者在“报告”中看到,2008年11月19日,张学纲、张学波、成家喜、刘文生、徐武明、杨吉文、杨吉木、曹作良、张学华、张浪等10名失地农民向当地相关部门递交的关于在天河养鱼的申请。
  当年12月20日,所辖天河街道官圩社区在该申请上增加了申请内容:“官圩社区曹桥(10户农民原来居住的地方)的土地在政府重点工程中全部被征用,大部分居民无生活来源,部分有养殖经验的居民,在寻找生活出路中发现裕溪路东桥至东坝口之间的水面(现已闲置),能利用起来发展养鱼,以谋生计,请各级领导综合考虑为盼”。
  当年12月22日,天河街道办事处同意了官圩社区在申请中增设的意见。
  昨日上午,记者从巢湖市天河街道办事处得到证实。
  养鱼户恳求垂钓者“手下留情”
  在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后,这10户失地农民开始清理水面杂物,并对水体进行消毒。经过几年的养殖,今年秋天开始到了正式捕捞的收获季节。
  但是,偌大的水面却成了垂钓者流连忘返的地方。近一段时间以来,在他们的养鱼区域,每天都聚集着很多垂钓者蹲在岸边钓鱼。一次次看到所养的家鱼被钓走,这10户农民心疼不已。多次阻止,多次劝告,但都没有明显奏效,甚至为此还发生过言语冲突。
  月10日傍晚,记者在天河里的养殖区域看到,在河的东岸聚集近20名钓鱼者,而在东坝口附近聚集的钓鱼者就更多。记者随机采访一位钓鱼者,他认为,这是公共水面,休闲钓鱼有何不可,并坚称自己不会钓走大鱼。
  针对钓鱼者的说法,憨厚的10户养鱼户们说,他们知道是公共水面,市民休闲钓鱼无可厚非,只要不钓走他们养殖的大鱼,随便怎么钓,他们都不会干扰的。据养殖户们介绍,平时他们看得很紧,有时候发生冲突,也不想报警,怕伤了和气遭到报复。他们只恳求钓鱼者,在钓到大鱼的时候手下留情,这毕竟是他们辛苦养殖的。
  建议养鱼户前往公安机关备案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巢湖市水产局,据该局副局长王刚介绍,天河属于城市内河,所以当时这10户农民在天河里搞养殖,水产局并没有发证给他们,所以不在水产部门的监管范围。但10户失地农民在当时的背景下自谋职业搞养殖,也得到当地政府的同意,从情理上说,没有什么错。所以,当地政府应起到监管作用。王刚建议说,这10户养殖户应请求当地政府出面贴出告示,严禁在养鱼的水面垂钓。同时,养鱼户应该到公安机关备案,一旦发生纠纷可由警方出面干预。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合肥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该局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天河属于内河,归属地管理,他们所负责的是800里巢湖水面。如果地方内河需要协助时,水上公安分局会协助解决。这位负责人说,这10户养鱼户应立即到辖区派出所及水上公安分局来备案,如果发生纠纷警方会及时处理。同时警方也会将这一块水面列为监管范围,进一步保护养鱼者的权益。

(原标题:养鱼户恳求垂钓者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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