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鱼虽味美 但食用风险大


2012-03-16 20:39:22  钓鱼人网作者:  来源:  评论:0  发表评论

河豚鱼虽味美 但食用风险大  每年春天,有许多美食爱好者会去我国沿海、长江下游一带,品尝所谓“天下最鲜美的鱼肉”——河豚鱼。河豚鱼不仅肉质鲜嫩味美,而且带有肉刺的鱼皮,胶质浓厚,食之黏口,味觉美感远胜于鱼翅、海参。我国古谚云:不食河豚,焉知鱼味。食了河豚百无味。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有诗云:“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在品尝美食的同时,你有没有想过可能存在的食用风险。
  河豚鱼又名鲀,有上百个品种,是一种味道鲜美但含剧毒素的鱼类。每年的三至五月是河豚鱼的繁殖季节,其肝脏、血液、卵巢、生殖腺等均有毒,最毒是骨髓和鱼卵,而毒素在春季为最强。河豚毒素是细胞膜钠离子通道选择性阻断剂,属于神经毒素,侵犯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麻痹循环、呼吸中枢和呼吸肌等外周肌肉,最终造成呼吸、循环系统衰竭而死亡。
  有些人以为只要把河豚鱼处理干净,就不会有中毒的风险,捕捞到的河豚鱼,如果死的时间太久,毒素就会渗透到鱼肉、鱼皮里,即使洗得再干净,高温清煮也没用。河豚毒素对热稳定,需220℃以上方可分解;盐腌或日晒不能破坏。目前对此尚无特效解毒剂,对中毒者应尽快排出毒物,给予对症处理。
  相关法律早就规定发现私自贩卖、购售、加工河豚鱼的行为,任何人有权制止和举报。水产生产经营者对拣出的河豚鱼,应有专人负责收集、登记和管理,采用密闭式的专有容器存放,并交水产批发部门集中处理,不得将河豚鱼随意丢弃和放置。集体食堂及其他自行采购水产品食用的单位和团体应对鱼货认真验收,发现河豚鱼,应全部交给水产部门收购或交监督机构妥善处理,不得自行食用、馈赠或丢弃。
  目前有些餐饮单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鱼目混珠,将河豚鱼改称为丁桂鱼、长江香鱼等名称。要防范于未然,首先要有一双“火眼金睛”。河豚鱼体形长、圆,头比较方扁,有时有美丽的斑纹,有时则没有斑纹,而是一片黑色。也有形容河豚鱼外观呈菱形,眼睛内陷半露眼球,上下齿各有两个牙齿形似人牙。鳃小不明显,肚腹为黄白色,背腹有小白刺,鱼体光滑无鳞,呈黑黄色。
  食以安为先,美食爱好者们切莫为了大饱口福铤而走险。

(原标题:河豚鱼虽味美 但食用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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