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遂宁市首届“麻子滩渔业杯” 钓鱼大赛


2014-04-20 13:24:04  钓鱼人网作者:  来源:钓鱼人  评论:0  发表评论

  2014年遂宁市首届“麻子滩渔业杯” 钓鱼大赛竞赛规程

  由遂宁市体育总会主办,四川在线遂宁频道、遂宁市钓鱼协会承办的“中国?遂宁2014年首届‘麻子滩渔业’杯钓鱼大赛”将于2014年6月6日在风景优美的麻子滩水库拉开帷幕。现将钓鱼节活动情况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2014年6月6日上午7点30分至6日下午17点 30分。

  活动地点:麻子滩水库。

  活动奖励:3万元人民币(税后)

  一等奖:1名、奖杯1座、奖金:8000.00元

  二等奖:1名、奖杯1座、奖金:6000.00元

  三等奖:1名、奖杯1座、奖金:3000.00元

  四等奖:1名、奖杯1座、奖金:1000.00元

  五等奖:1名、奖杯1座、奖金:900.00元

  六等奖:1名、奖杯1座、奖金:800.00元

  七等奖:1名、奖杯1座、奖金:700.00元

  八等奖:1名、奖杯1座、奖金:600.00元

  九等奖:1名、奖杯1座、奖金:500.00元

  十等奖:1名、奖杯1座、奖金:400.00元

  单尾重量奖:1名、奖金:2000元

  报名相关要求:本次活动组队(3人一组),参加名额限60队18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凡18--65周岁范围内,身体健康的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男女不限,报名费每组200元。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5月31日。

  钓鱼大赛招商热线:13547778692 崔先生

  报名电话:0825-2320973    0825-2320365     15196913921高女士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一、主办单位遂宁

  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 遂宁市钓鱼协会

  三、冠名单位遂宁市麻子滩渔业养殖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待定

  五、媒体支持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华西城市读本)、四川在线、四川新闻网、天府早报、华西手机报、四川法制报、四川经济报、成都商报、遂宁日报、遂宁人民广播电视台、遂宁晚刊、四川钓鱼网等报刊网络**。

  六、比赛时间 2014年6月6日(7:30—17:30)共10小时。

  七、比赛地点四川省遂宁市麻子滩水库

  八、参赛资格全国钓鱼爱好者均可组队参赛,每队运动员3人,其中1人兼领队。限六十个参赛队。

  九、报名方法、参赛费用、报到注册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5月31日,每组3人(报名费200元)。

  2.报名地点市体育局(渠河中路999号)电话:0825-2320365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遂州中路979号)电话:0825-2323261 或登录四川在线遂宁频道

  3.报到方式: 2014年6月5日前(比赛前一日)持有效身份证件、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单在麻子滩水库管理所领参赛证、抽签分组、领纪念品。(联系人:高德芬,15196913921。)

  (二)参赛费用

  1.每队(3人)参赛费200元;组委会提供竞赛期间比赛当日午餐;竞赛期间宿营设备自备,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2.报名确认资格的运动队须在报名确定日,将报名费汇入如下账户为有效,并由组委会出具相关收据证明,凭该收据参与比赛当日的钓位抽签。

  未经本次大赛组委会资格确认公示的,不得私自汇款,否则后果自负:

  账 户:(待定)

  卡 号:

  开户行:

  开户名:

  汇款时请备注:支付遂宁市体育总会首届钓鱼节参赛费资金(妥善保管好汇款单,在报到时出示)。

  (三)报到注册运动队须于2014年6月6日上午7:00—7:30到麻子滩水库注册报到。

  十、竞赛项目库钓混合鱼(鲢鳙无效)重量积分比赛

  十一、竞赛办法与规则

  (一)本次比赛总用时为10小时,各参赛队伍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制(鲢鳙无效);各队钓获除鲢鳙以外所用鱼种均为有效鱼;比赛期间非运动员不得上钓台,但可在岸上做辅助工作;在10小时垂钓中,统一以各区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鱼获总量作为积分成绩依据。

  (二)各运动队分赛区同时进行比赛,赛前各运动队凭参赛证抽签确定各赛区钓位,中途不得换位。

  (三)各参赛队应坚守自己钓位,必须自觉维持赛场秩序,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四)钓法不限,钓具自备(包括防雨设备、住宿帐篷),每队需自备两个以上鱼护;每队可使用4支以下钓竿作钓(只限手竿作钓,竿长最多不超过7米2),每支竿钓钩数量不得超过2只,每条绑钩子线只能连接单只鱼钩,不得使用锚钩和双尖连体钩。

  (五)钓饵自备,除不能够用虫饵活饵以外,其他用饵不限,但不准使用有毒有害鱼饵;比赛开始后可以打窝,但不能用船或下水打窝,不能使用遥控船等电子辅助设备及其它发声装置。

  (六)运动队比赛中,每组运动员所钓鱼获自钓自存,死鱼无效,无效鱼须即时放回水体,不得越位取鱼。

  (七)运动员的垂钓区域是钓位的正前方范围,远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中线,抛杆不得影响别组的选手。

  (八)比赛期间各队运动员严禁进入水体;不得向水体和钓位周围(包括岸边休息营地)乱丢杂物、废弃物,随时将本钓位周围的卫生环境整理干净,所有废弃物品必须及时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

  (九)比赛历时10小时(6月6日7:30—17:30)。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未上岸的鱼获无效。

  (十)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有垃圾必须装入垃圾袋由工作人员统一回收。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十二、成绩计算方法分为六个计分区,每区十个参赛队伍,成绩计算如下:采用负积分计分方法,分区计分方式。以每队钓获混合鱼总重量为分区计分成绩依据。

  十四、判罚条例

  (一)违反竞赛规则的,第一次加罚3分,第二次取消比赛成绩,第三次取消参赛资格。

  (二)比赛中有使用锚钩或双尖连体钩、互相窜鱼、私带渔获等影响比赛成绩的;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破坏竞赛秩序的;不参加组委会明确要求统一活动、影响赛会组织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三)情况恶劣的,将上报中国钓鱼协会及四川省钓鱼协会作追加处罚。

  十三、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有关钓鱼竞赛组织的规定,本次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以赛事主办、承办、及地方钓鱼协会专业人员组成。裁判委员会的分区裁判长及成统裁判长以上人员由遂宁市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遂宁钓鱼协会,遂宁市钓鱼俱乐部指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库钓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并切实保障自身安全

(原标题:2014年遂宁市首届“麻子滩渔业杯” 钓鱼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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