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夏银川“昊博”杯全国钓鱼大赛


2014-04-20 09:55:51  钓鱼人网作者:  来源:钓鱼人  评论:0  发表评论

  2014年“昊博”杯全国钓鱼大赛

  比赛细则

  一、主办单位:阳西博德精工建材有限公司(昊博磁砖)

  二、承办单位:宁夏旅游垂钓协会、《四海钓鱼》频道

  三、协办单位:银川宏达辉商贸有限公司、和君智业、《陶城报》

  宁夏银川广勤垂钓基地

  宁夏银川水云天钓具连锁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渔翁天地钓具连锁

  宁夏银川凤河渔具

  宁夏吴忠吉业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                  宁夏平罗西野钓具

  宁夏平罗瀚泉海休闲垂钓基地

  银川市国际会展中心

  四、宣传媒体:《四海钓鱼》频道、《陶城报》、新消息报

  五、比赛时间:2014年5月25日(星期日)

  7:00报道

  7:30抽签检录

  8:00开幕式

  六、比赛场地:宁夏鹤泉湖垂钓基地

  七、比赛项目:手竿竞技钓:一天四场,二场混养鱼,二场对象鱼,每场90分钟。

  八、比赛规则

  1、仲裁规则、裁判规则:参照原中钓协《淡水放养水域钓鱼比赛规则》和《钓鱼比赛裁判办法》执行。

  2、每位钓手必须统一着昊博磁砖发放的衣服、帽子

  3、比赛成绩计算方法:

  对象鱼:记每场鲫鱼鱼获的尾数。

  混养鱼:记每场鱼获的重量与尾数。

  4、以倒记分原则记各赛区每场积分。四场比赛积分之和为第一记分原则确定名次,总分数相同时,以单场小分靠前为第二记分原则。如再相同时,以两场鲫鱼尾数之和为第三记分原则。如再相同时,以两场混养鱼总重量为第四记分原则,评定最后名次。

  5、赛场暂分16个区进行,参赛选手按报名顺序抽签,分组。

  6、钓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钓手凭参赛证和钓位进入钓位。

  7、比赛中不得随意离开钓位,如确需要离开,需经裁判员许可。

  8、钓具自备:

  8、1钓竿:钓混合鱼杆长4.5±0.04米,钓对象鱼竿长3.6±0.04米;可准备同规格的备用钓竿一支,但备用钓竿不得与比赛钓竿同时使用。

  8、2钓线:钓线全长不得超过杆长的0.3米。

  8、3钓钩:限用无倒刺钩,钩数不得超过2枚。

  8、4使用的钩饵必须符合《中钓协淡水钩竞赛要求》,严禁使用有害水体和鱼类生活、生产的添加物。

  9、不准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用钓组中任何部位皆不准沾饵料下水。

  10、比赛开始于结束,均以法令信号为准。

  11、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经别人帮助获取的鱼获不计成绩。

  12、文明垂钓,不得有意锚鱼,挂鱼。

  13、比赛时不得在钓位上喧哗、互通信息、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须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不提倡在钓位上吸烟。

  14、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

  15、听号令统一换位。

  16、与比赛无关人员请在比赛开始前5分钟退出赛场。

  17、爱护环境,比赛结束后请自行将身边垃圾清理。

  九、比赛罚则条例

  1、不服从裁判指挥擅自换位,罚3分。

  2、鱼获不慎掉在护外,需及时入护,后方可抛竿,违者罚1分。

  3、在赛场喧哗,罚1分。

  4、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在将鱼获入护,此鱼如为对象鱼则不计成绩,如为混养鱼,则将护中最大一尾鱼扣除,并罚3分。

  5、钓具不符合规定,更正前鱼获无效,并罚3分。

  6、比赛中越位遛鱼,此鱼不计成绩,若钓手将此鱼放入鱼护,则视其鱼护中最大一尾鱼为犯规鱼,予以剔除,并罚3分。

  7、抛竿落点对邻位钓手造成影响,经提醒而不及时更正继续垂钓者,罚3分。

  8、非比赛时间,因各种原因使钓组入水,经提醒不及时采取措施者,罚3分。

  9、保持钓位清洁,向比赛池塘中泼水、吐痰、扔杂物、罚3分。

  10、有意毁窝,消极比赛或干扰他人比赛,罚5分。

  11、每场比赛结束后未经记分者,钓手不得私自倾倒护中鱼,违者罚5分。

  12、比赛期间打架、斗殴、闹事者;同裁判人员无理取闹、扰乱赛场秩序者,取消参赛资格。

  十、奖项设置与录取名次:(取前50名)

  奖项设置及录取名次:邀约赛录取名次为前50名,共设13个档次的现金奖项和150名品牌爆光率的现金额外奖励,合计产生的奖金费用共计人民币 122400 元(大写壹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由主办方承担,具体如下:

  1、现金奖

  第一名:人民币50000 元/名(大写伍万元整);

  第二名:人民币30000 元/名(大写叁万元整);

  第三名:人民币10000 元/名(大写壹万元整);

  第四名:人民币  5000 元/名(大写伍仟元整);

  第五名:人民币  3000 元/名(大写叁仟元整);

  第六名:人民币  2000 元/名(大写贰仟元整);

  第七名:人民币  1000 元/名(大写壹仟元整);

  第八名:人民币   900 元/名(大写玖佰元整);

  第九名:人民币   800 元/名(大写捌佰元整);

  第十名:人民币   700 元/名(大写柒佰元整);

  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人民币  500  元/名(大写伍佰元整);

  第二十一名至第三十名:人民币  200  元/名(大写贰佰元整);

  第三十一名至第五十名:人民币  100  元/名(大写壹佰元整)。

  注:现金获奖者自行纳税。

  2、品牌爆光率奖励

  鱼池内放有100条鱼背上印有“昊博磁砖”50元字样和50条鱼背上印有“昊博磁砖”100元字样标识的鱼,凡参赛者钓到有此标识的鱼后由分区裁判长确认后可获得鱼背上相应金额的奖金,当场兑奖,摘除标识后,渔获入护。

  十一、报名方式:面向全国。

  1、以个人名义报名,凡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的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来函、来电均可。但以报名费打入指定账号或面交为准。

  账户:240000382056

  户名:陈琪

  开户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2、承办方可协助外省、市、区、县钓手的住宿、交通等方面的联系,但费用需自理。钓手可以自行联系。

  3、钓手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后,退出比赛者,不退报名费。(可由替换选手来参赛)

  4、报名费:200元/人(含一顿正餐,4瓶水),宁夏旅游垂钓协会会员八折(160元/人)。

  5、冠名企业提供市场价值人民币 500 元的纪念品(高档帽子、高档帽衫、高档紫砂生态茶杯)以及一张七折昊博磁砖产品购物金卡(仅限银川昊博磁砖旗舰店使用)

  6、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21日截止

  7、报名地点:

  (1)宁夏旅游垂钓协会

  联系人:陈琪 0951-6731587  13995012813

  王晓明 15809517779

  刘旭宁 13909570706

  苏慧明 13299511117

  (2)外省、区、市的钓手可与宁夏旅游垂钓协会联系,也可在宁夏各渔具店报名或主办方指定的钓手所在地的渔具店报名。

  (3)宁夏钓手可就近在各渔具店报名。

  (4)拟报300名,报满为止。

  (5)如报名截止日期前名额已满,组委会将终止继续报名

  十二、其他事项

  1、各参赛队员差旅费自理;

  2、参赛队员须自带防晒、防雨用品;

  3、比赛期间如发生特殊情况,组委会负责现场救护,费用由参赛队员负责;

  4、参赛队员应自行办理比赛期间及往返途中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后果自负。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

  宁夏旅游垂钓协会

  2014年3月

(原标题:2014年宁夏银川“昊博”杯全国钓鱼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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