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惊现“迷魂阵” 大鱼小鱼“一网尽”


2013-07-12 11:57:39  钓鱼人网作者:  来源:洛阳晚报  评论:0  发表评论

    “地笼”网眼密似窗纱,鱼苗难逃厄运

    10日19时许,洛阳晚报记者跟随渔政执法人员来到洛阳桥南的洛河水域,见洛河边放有三四个网箱,不远处的水面上还有“迷魂阵”,与之相连的“地笼”长近百米。附近人称“事主”已闻风逃离现场。

    渔政执法人员用汽车将浸在水中的“地笼”拖上河岸后,洛阳晚报记者发现,这些“地笼”的网眼密似窗纱,被捕的鱼中鲜见大鱼,大部分是仅四五厘米长的鱼苗,且一部分已经死亡。随后,渔政执法人员将鱼苗放生,并没收非法渔具。执法工作人员程青峰称,几个“地笼”中的鱼加起来有上百万尾,重几百公斤,基本上都是之前投放的鱼苗。如果照这样的情况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洛河的鱼类就要“断子绝孙”。

    人员不足,执法屡陷困境

    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为鱼类的繁殖期,也是我市规定的禁渔期,不允许任何人进行捕捞。过了禁渔期,必须持有捕捞许可证或养殖生产证才能依法捕捞,而且必须遵守“捕大留小”的规定,一般一斤以上的鱼才能捕捞。

    现场执法人员介绍,禁渔期过后,城区河道上的非法捕捞总是屡禁不止,仅10日当天他们就查处了三起。目前,常见的非法捕捞手段有“迷魂阵”加“地笼”、下“刺网”(也叫粘网)、电击捕鱼等。

    程青峰称,城区的洛河、伊河和其他水域加起来河岸线共有250公里,渔政管理处目前只有7个人,且多为“老弱”,面对几百公里的河岸线和“神出鬼没”的非法捕捞者往往力不从心,每次执法都要从新安、孟津和洛龙区“借兵”。

    在日常的巡查中,他们一旦发现或得到非法捕捞的线索,对方要么暴力抗法,要么迅速把船划向河中间逃之夭夭,此时缺乏水上交通工具的执法人员只能“望河兴叹”。等执法人员一走,非法捕捞者就会“卷土重来”。

    如您发现非法捕捞,请立即拨打110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渔期非法捕捞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程青峰介绍,我市于2009年颁布了《洛阳市城区河流垂钓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在流经我市城区的洛河、伊河、?河、涧河段及新区水系(含各种人工湖)水域,垂钓者不得使用“联体钩”“串挂钩”等方法垂钓,不得下网捕捞;禁止以下垂钓行为:在禁钓区、禁钓期内垂钓,占用城市道路(含桥梁)垂钓,驾船入河垂钓。

(原标题:洛河惊现“迷魂阵” 大鱼小鱼“一网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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