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至7月10日哈市松花江段禁止捕鱼 违者罚款判刑


2013-05-26 11:05:14  钓鱼人网作者:  来源:东北网  评论:0  发表评论

5月26日讯 昨天是松花江哈尔滨段禁渔期首日。记者随农业执法支队渔政稽查大队,对松花江非法捕鱼重点江段进行了,并对日前缴获的违禁渔具进行销毁。

据稽查大队长张宝斌介绍,非法捕鱼利润可观:一条野生江鲤鱼可以卖到80多元一斤,10多斤的江鲤鱼可以卖到100多元。渔政大队不久前逮到一伙非法捕鱼人,同时缴获非法渔具电瓶7个、地笼子50多个、海拉网40余个,各种违禁渔具8000余延长米。昨天,渔政稽查人员在非法捕鱼猖獗的江段将以上工具进行销毁。

哈市禁渔期为每年的5月25日零时至7月10日24时,这段时间禁止捕捞或限制捕捞活动。对于非法捕鱼人员,轻则没收渔具、罚款,重则可判刑。去年,就有两名农民因在禁渔期利用电海拉网非法捕捞(电鱼)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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