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钓鱼该不该管怎么管?


2013-04-20 00:33:25  钓鱼人网作者:  来源:信息时报  评论:0  发表评论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接待了五位代表。市人大代表杨活珍反映,经常看到珠江边有人垂钓和用网捕鱼,自己到处咨询,发现这种行为竟然没有部门管。张桂芳认为,珠江边炸鱼、电鱼行为是明令禁止的,网鱼和垂钓也应该规范,“市民娱乐性垂钓应该允许,但要划定一个区域”。

管理娱乐性钓鱼存法律空白

市人大代表、越秀区东山街五羊南社区居委会主任杨活珍发言时提出,两年来,在珠江边钓鱼和用网捕鱼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赤膊上阵,甚至跨越栏杆,引来很多市民围观,这种行为有关部门应该管管。”杨活珍曾向很多部门反映过,发现竟然没有一个部门愿意负责:“城管委、公安和农业局都说不归自己管,只有水务局说自己管江河里的鱼,但岸边的垂钓等行为他也管不了。”

对此,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回应:“涉及渔业资源管理的职责,应该是农业部门管,如果岸边垂钓捕鱼影响了市容环境,就是由我们管。”

市农业局副局长姚玉凡说,从渔业资源管理角度说,是农业局管,“像电鱼、炸鱼行为都是我们负责管理,珠江如果处于禁渔期,是不允许钓鱼捕鱼的,这个也是我们负责,但娱乐性的垂钓,不归我们管。”

市法制办副主任刘朝阳介绍,珠江岸边垂钓该哪个部门管,的确存在法律空白,“经营性钓鱼是禁止的,但市民的娱乐性垂钓还是一个真空。”刘朝阳建议,珠江岸边除了禁渔期之外,还可以给出一个禁渔范围,比如说是在珠江主航道,禁止垂钓等行为。

建议划区域给市民钓鱼

张桂芳总结时说,电鱼、炸鱼等禁止性行为,农业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从严执法。

“钓鱼、网鱼等行为也应该进行规范,我个人认为,在珠江前后航道,不管是在禁渔期还是非禁渔期,网鱼行为都应该禁止。因为这种行为会影响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市民娱乐性垂钓应该允许,但要划定一个区域。”张桂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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